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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要账公司:论一论债务担保的事

2017/9/20 15:03:44      点击:

湖州要账公司:论一论债务担保的事

“借钱毁一生,担保穷三代”,这句话虽有些夸张的成份,不过也确实指出了担保的厉害之处。在民间借贷中,有些人会出于亲戚情谊或是兄弟义气而糊里糊涂给人做了担保,这往往也是不幸的开端,一些债务人会因为没钱而把昔日情谊忘至脑后,然后跑路了,最后只剩担保人无处话凄凉,苦不堪言。



债务人跑路,保证人就要倒霉了吗?这话对,其实也不对!保证人签署了合法的担保协议,就当履行担保义务,这毋庸置疑。




但是,有9种情况,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你未必知道。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简单的了解一下担保的含义:


民间叫担保,学名叫保证,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一般保证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反过来理解:债主起诉或者仲裁债务人后胜诉,但是执行不了,债务人身无分文,那么这时候债主就可以找这个担保人要钱。如果担保人不给钱,债主就可以起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由法院来执行担保人还钱!)


桐庐要债公司在我们接触咨询的客户中,一般保证的行为很少见,多是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连带责任保证人来说,只要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在日常的担保中最为常见,一般在民间借贷的借据中有些担保人签字,但没有标记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这时候一旦有争议,按法律规定都统一认定为连带保证,这是很多朋友并不知情的地方。